找回密碼 或 安全提問
 註冊
|註冊|登錄

伊莉討論區

搜索
發表文章前請先閱讀相關版規尊貴會員無限下載附件你準備好成為出色的版主了嗎?

休閒聊天興趣交流學術文化旅遊交流飲食交流家庭事務PC GAMETV GAME
熱門線上其他線上感情感性寵物交流家族門派動漫交流貼圖分享BL/GL
音樂世界影視娛樂女性頻道潮流資訊BT下載區GB下載區下載分享短片
電腦資訊數碼產品手機交流交易廣場網站事務長篇小說體育運動時事經濟
上班一族博彩娛樂

[繁]月光下的異世界之

[繁]葬送的芙莉蓮27-

[繁]反派千金等級99~

[繁]秒殺外掛太強了,

[繁]不死不運24- (完)

[繁/無修正]婚戒物語
時事討論明星新聞討論有趣新聞企業家管理交流金融財經、投資交流房地產討論股票討論基金保險
外幣投資租屋資訊環境保護問題探討食物衛生及用品安全軍事討論
查看: 2562|回復: 18

[社會] [法官開庭拿鐵棒敲自己頭直喊痛 認定是凶器打臉檢方][聯合報][2021-09-24][複製鏈接]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帖子
16860
積分
41551 點
潛水值
235793 米
發表於 2021-9-25 12:59 PM|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1-9-25 09:24 PM 編輯

桃園余姓男子持鐵棒連接彈簧,勾撈選物販賣機物品掉落洞口偷走,檢察官認為他拿的鐵棒非凶器,偵結依竊盜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檢方調查未盡,親自向警方調取該鐵棒「勘驗」,法官還「拿鐵棒敲自己頭」發現「頭頂很痛」,認定是凶器,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余男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余男(41歲)去年5月12日下午3點多以自製鐵棒連結彈簧(尙非凶器),從選物販賣機撈勾內部2個包包掉落洞口,又以工具撬開門鎖,偷走模型機、耳機及喇叭等物,桃檢依竊盜罪將余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院法官認為,依據卷內資料,檢察官並未將余作案工具調出勘驗,聲請簡易判決刑直接認為,作案工具不對人之生命、身體法益造危害,非屬凶器,認為有調查未盡之嫌。

法官再依職權向承辦的龜山警分局調取查扣工具,經勘驗是1支堅硬鐵棒,長51.5公分,法官再「自行以該鐵棒敲擊自己頭頂1下」,發現敲擊力道雖未很重,但仍發現該鐵棒堅硬「頭頂很痛」。

法官認為,該鐵棒顯然對人之生命、身體造成危害而屬「凶器」,應構成攜帶凶器竊盜罪,因此變更檢方起訴法條。

另外徐男還提出精神抗辯,表示自己有強迫、憂鬱症,情緒失控忍不住才作案,法官根據他前科發現徐多是作案後才到精神科看診,不能回溯證明他在案發前就罹病,且病例也僅記載患強迫、情緒障礙及衝動症,且他因行為有法律訴訟問題,次否罹病應更慎斷,不能僅憑他主訴評斷。

...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Rank: 6

帖子
10976
積分
34436 點
潛水值
169000 米
發表於 2021-9-25 01:01 PM|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瀏覽伊莉時速度太慢或無法連接,可以使用其他分流瀏覽伊莉,www01.eyny.com(02,03)。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9-25 01:01 PM 編輯

還好沒拿槍,不然法官也要試試看驗證這是不是「凶器」嗎?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3Rank: 3Rank: 3

帖子
2145
積分
1631 點
潛水值
26820 米
發表於 2021-9-25 01:23 PM|顯示全部樓層
亂用法條~~!
鑰匙施力且部位正確 一樣能傷人
乾脆身上帶金屬物的全用 攜帶凶器竊盜罪
神經病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5Rank: 5Rank: 5Rank: 5Rank: 5

帖子
3123
積分
12615 點
潛水值
31991 米
發表於 2021-9-25 01:45 PM|顯示全部樓層
若那些窮凶極惡的殺人犯也能像這樣重判,法官就不會如此受人詬病了。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帖子
73401
積分
8958 點
潛水值
731353 米
發表於 2021-9-25 05:11 PM|顯示全部樓層
在台灣犯這種小案是絕對嚴辦的,出人命的話才會有教化可能…




成為伊莉的版主,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2Rank: 2

帖子
1548
積分
335 點
潛水值
33463 米
發表於 2021-9-25 08:46 PM|顯示全部樓層
成為伊莉的版主,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
要給這位法官加薪
是少見有常識的法官
如果你忘記伊莉的密碼,請在登入時按右邊出現的 '找回密碼'。輸入相關資料後送出,系統就會把密碼寄到你的E-Mail。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2Rank: 2

帖子
1236
積分
601 點
潛水值
15967 米
發表於 2021-9-25 09:19 PM|顯示全部樓層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這法官優秀阿,以後應該要制定一個方法,比如說將做案器具由某高度掉落後,會產生啥效果即可視為凶器,這樣不用法官以頭試械阿
anderaon yan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帖子
11870
積分
7323 點
潛水值
96430 米
發表於 2021-9-26 12:40 AM|顯示全部樓層
不得不說,這次法官做的對呀
犯人還想用[精神疾病]來脫罪或是降輕罪責
這還不是犯人第一次犯罪了
若瀏覽伊莉的時侯發生問題或不正常情況,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帖子
21207
積分
5727 點
潛水值
114880 米
發表於 2021-9-26 10:14 AM|顯示全部樓層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帖子
9172
積分
7782 點
潛水值
32276 米
發表於 2021-9-26 07:16 PM|顯示全部樓層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菜刀不用試吧,人家法官只是回復檢方那自製鐵棒也算是凶器會有危害,不然棒球棒算是凶器嗎?

「桃院法官認為,依據卷內資料,檢察官並未將余作案工具調出勘驗,聲請簡易判決刑直接認為,作案工具不對人之生命、身體法益造危害,非屬凶器,認為有調查未盡之嫌。」
檢方能夠做出那種有違常理的判斷,法官只是實事驗證一下,沒有請檢方自己敲自己就很好心了
...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不用回覆留言,畢竟我只想發言抒發心得不想回應你的任何問題質疑。謝謝~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2Rank: 2

帖子
410
積分
458 點
潛水值
13020 米
發表於 2021-9-26 11:38 PM|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帖子
13666
積分
5732 點
潛水值
9302 米
發表於 2021-9-27 11:43 AM|顯示全部樓層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中華民國的法官真的是讓人腦洞大開啊!
那如果拿之螺絲起子是不是也算凶器啊!
以下開放回覆大家覺得還有那些也能算凶器呢?
別跟我說屁話!我只相信事實!只看真實數據!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5Rank: 5Rank: 5Rank: 5Rank: 5

帖子
13343
積分
14021 點
潛水值
172990 米
發表於 2021-9-27 03:27 PM|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
真是菜刀就不用敲頭了啦...
如果瀏覽伊莉時速度太慢或無法連接,可以使用其他分流瀏覽伊莉,www01.eyny.com(02,03)。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1

帖子
129
積分
197 點
潛水值
33507 米
發表於 2021-10-1 10:56 AM|顯示全部樓層
沒甚麼好奇怪的....
娃娃機業者大多都是跟某勢力在管的

人情上被要求"訂"這人,所以故意找"法"上可定事條來罰他也不是不可能的
也有可能就這人"庭上態度太差"所以被法官"訂"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2Rank: 2

帖子
1601
積分
383 點
潛水值
31520 米
發表於 2021-10-1 12:06 PM|顯示全部樓層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不太明白,是因為鐵棒可以打人,所以算是拿武器竊盜嗎?還是後來鐵棒又被拿去幹嘛了?




使用道具檢舉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上傳和撰寫 侵犯版權(未經授權)、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回頂部